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概况 >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离退休工作处工作职责


离退休工作处是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的管理全院离退休人员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范围是:

一、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离退休人员的方针、政策,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离退休人员学习文件和参加政治活动,发挥离退休人员的作用;

二、加强离退休人员思想建设,配合离退休党总支按规定过好组织生活,协助做好离退休老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做好离退休人员的家访和重大节日的慰问活动。经常了解离退休人员的生活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配合原单位及有关部门解决其实际问题;

四、定期组织离退休人员外出游和参观学习,利用老干部活动室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做好报刊的订阅工作,丰富离退休老同志的精神文化生活;

五、落实离退休人员的“两个待遇”;负责做好年报表统计和离退休人员信息库的维护工作;

六、制定离退休人员的各类经费预算,统一掌握并做好离退休老同志的各种经费;

七、加强与离退休老同志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传达有关精神,定期通报学院发展情况;

八、协助离退休人员原单位做好离退休老同志去世后的有关事宜。

九、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老年协会工作职责


一、 摸清老年人基本状况,掌握其动态变化;

二、宣传党和政府的老龄政策和法规,协助落实老龄工作任务,开展尊老爱老宣传活动,为老年人办实事,使老年人的心情愉快,乐观向上;

三、组织开展健康、文明的老年人文化、教育、体育活动,培养老年文体骨干,制定活动计划,争取经费支持,使老年人生活丰富多彩,健康长寿;

四、 组织开展老年互助,关爱年老体弱和困难老年人;

五、 配合中心工作,参与学校建设;

六、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七、 加强协会自身建设。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老同志的政治优势和专业特长,与学校教育主渠道紧密配合,围绕中心,积极参与,主动配合,量力而为,注重实效,使关心下一代工作与时代同步,促进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1、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我校离退休老干部、老专家、老教师和老模范在青年教师、青年学生培养教育中的积极作用。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强和提高对青年学生思想道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2、配合学校教育主渠道不断加强对青年学生进行形势教育、理想信念、思想品德、爱国主义教育,坚持不懈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教育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了解青年学生的思想动向和规律,从学校和学生实际情况出发,不断把传统的教育方式和时代特点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配合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4、采取多种形式地开展理论教育、传统教育、形势教育、校风教育,努力通过多种教育形式,拓宽工作领域,多层次、全方位地关心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5、主动参与大学生党建工作,帮助青年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做好深入细致的培养教育工作;

6、有针对性地参与学生社团活动,在活动中双向互动,相得益彰,提高学校思想文化品位,促进和谐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7、参与社区教育和家庭教育,从“大教育”的理念出发,将关心下一代工作向社区和家庭延伸,为社区教育和家庭教育作贡献,在创建文明社区中发挥骨干作用;

8、根据学校发展的要求,开展理论研讨,根据青年学生的特点,进行专题调查研究,为学校党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9、注重教育实效,求真务实,在活动上要创造新的特色,工作上进行新探索,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力求实效;

10、努力加强关工委自身建设,建立办公制度和学习制度,校关工委每学年召开1—2次会议,学习有关文件,检查并研究制定工作计划。


湖北美术学院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指导、协调全校的离退休工作,保证上级和我校关于离退休人员的有关政策、待遇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2、指导、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作好离退休工作,提高离退休工作处管理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3、每年召开三至四次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离退休工作和老同志反映的重要问题,总结推广好新时期离退休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每学期召开一次离退休老同志代表座谈会,传达党和政府关于离退休人员的政策和规定,通报学校情况,征求老同志对学校的建议和意见。

(数据更新至2020年06月30日)